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哺乳期,如果你,也要,就不,公司

提問: 懷孕期間公司變相逼我離職 問題補充: 我懷孕3個多月了,公司知道我懷孕后,決定不與我續簽正式的勞動合同,給我簽一個續簽條約,約定我到三期結束終止合同,和如果違反公司規定就給予終止合同。我沒簽,我不同意。他就找我協商,說就算不簽,只要我違反公司的規定還是可以給予解除合同的,我知道勞動法上是寫名只有嚴重違反才可以,但這個嚴重違反是不是公司說嚴重了就嚴重了呢?請教公司可以用這種理由與我終止合同嗎? 医师解答: 此答案由管理員代為選出勞動合同一定要簽的,但如果哺乳期結束后,企業當然可以與你解除合同。如果你無故違反公司規定,公司當然可以與你解除合同。這些本來就不必簽什么條約。國家保護婦婦孕產哺乳期的權益,是對必要的,但產婦自己也要合法利用這些法律,不能借此入任自己,還是要嚴格遵守企業的制度,否則企業當時不能與你解除合同,事后肯定會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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